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指挥中心(OCC)阀门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6.10.2015  11:57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指挥中心(OCC)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3】78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阀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指挥中心工程位于石家庄东二环外,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南侧为长江大道,东侧为秦岭大街。   本工程包括地上23层的塔楼、5层的裙楼及地下3层,总建筑面积72460平方米,建筑檐口高度99米。裙楼主要功能为运营指挥中心,包括应急指挥中心、控制中心、清分清算中心、信息中心和数据中心的设备机房及附属用房,塔楼1~6层为运营指挥中心附属用房,7~23层为运营管理用房。地下二三层为汽车库,局部设置六级人防物资库,地下一层主要功能包括职工餐厅、厨房及楼宇设备用房。 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 3、项目性质:新建  4、招标范围:线网运营指挥中心(OCC)工程范围内的给排水消防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中用到的各类阀门,包括阀门(含电动执行机构)、附件、备品备件(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具和专用测试设备)及相关服务。 5、计划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6、质量保证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7.2  如投标人为投标产品制造商,则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币种换算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网站发布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授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首次卖出价公告为准)及以上;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100万元(或等值外币,币种换算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网站发布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授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首次卖出价公告为准)及以上。 7.3  投标产品均须具有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第三方独立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如为非中文版本,则还须提供中文翻译)。 7.4  2012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品牌产品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至少有1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50万元的水系统阀门供货业绩。 7.5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投标授权书(如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6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7.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须知 8.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2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核验原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 3)投标人业绩合同(复印件);
4)代理商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投标授权书(复印件); 5)关联单位情况说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以及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名单,没有关联单位也须说明)(原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9、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9.1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9.2  凡通过报名者,请于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在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9.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9.4  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 10、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 联系人:王韶立、吴杉 联系电话:0311-6779707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金圆大厦B座8层(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3号) 联系人:曹新颜、齐婧 联系电话:0311-86958901、86958907 传真:0311-86958901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