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去年“7·19”灾后重建成效明显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全市灾后重建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6月底,我市各项重建目标任务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电力通信设施、养殖业恢复、旅游业恢复、农村住房、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等重建任务已基本完成,其他重建任务正在加紧建设
7月17日,记者从市重建办了解到,去年“7·19”特大洪水灾害发生后,在市委、市政府的强力领导下,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井陉、平山、赞皇、灵寿等受灾县(区)勇于担当、履职尽责,全市灾后重建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6月底,我市各项重建目标任务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电力通信设施、养殖业恢复、旅游业恢复、农村住房、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等重建任务已基本完成,其他重建任务正在加紧建设。
去年“7·19”特大洪水灾害涉及到306所学校幼儿园受灾,已完工291所,剩余15所已全部开工建设,计划8月25日前全部完工。
在水毁住房方面,全市共有9525户住房不同程度受损,其中B级2841户、C级3108户、D级原址重建3005户、D级异地迁建571户。截至6月底,已完工9430户,剩余95户全部为D级异地迁建户,预计8月底前将全部完工。
去年“7·19”特大洪水灾害涉及全市626个村的群众饮水、28座水库维修加固工程、18座小水电工程、2处城镇供水、11个灌区工程、29处河道治理已经全部完成。其他农田水利设施,仅剩井陉县、井陉矿区、平山县三个农田水利设施恢复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后将尽快开工建设。
在交通设施方面,国省干线共12条,已完成11条,仅剩新升级省道S334南防口至井陉平山界段改建工程,近期开工,年底前完工。农村公路第一阶段(恢复工程)任务已经全部完工,第二阶段工程(提升项目)正在加紧施工,计划10月份全部完工。
另外,电力通信设施、医疗卫生机构、文化文物设施、产业恢复等领域重建任务均已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