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河北3县市单双号限行 5市20%车辆限行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根据通知,河北各市县相应限行情况如下:
河北4市20%限行
【石家庄20%车辆限行】
据@石家庄发布官方微博消息:石家庄市自11月29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应急响应。预警期间主城区、县(市)城区每日6:00-24:00非营运客车限行2个尾号,周一至周五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亲们,下周一机动车尾号1和6将限行,扩散周知!
【邯郸20%车辆限行】
邯郸自11月29日零时起,由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保定20%车辆限行】
根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和省气象台会商意见,按照省有关通知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11月29日0时起,将我市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级别提升至橙色(Ⅱ级),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届时,将采取以下措施:
1.市区范围以内实行机动车每日限制2个车牌尾号的限行措施,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
周一限1和6,
周二限2和7,
周三限3和8,
周四限4和9,
周五限5和0,
周六、日不限行。
限行时段: 每日7:00至20:00。限行区域: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2.工业企业减排30%;
3.主城区内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大气、民生项目除外);
4.主城区内未治理的工业燃煤锅炉停产;
5.餐饮行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全部停止营业;
6.搞好禁烧工作。
【邢台20%车辆限行】
经气象、环保部门专家会商,预测我市未来三天将出现重污染天气,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15年11月28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无标车、黄标车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市区内,周一至周五采取每日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五组,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限制主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衡水20%车辆限行】
衡水市于11月29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
在市区及县城区内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货运机动车、(经批准的货运车辆可以0时至早6时通行)危险品运输车通行;20%的小型汽车以及10至19座、车身长度6米以下的中型客车、非营运的大型客车通行实行限号通行(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殊公务用车外)。
市区和县城区周一至周五按照“限内不限外”的原则,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五组,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限制主城区20%机动车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河北3县市单双号限行
【沧州单双号限行】
11月28日,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应急响应的通告》,市区实施交通管控。
市区内实行交通管控,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除外,海河路、长芦大道、渤海路、迎宾大道(不含以上道路)合围区域内道路,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主城区(含县城)实行非营运车辆单双号限行(市区每天限行时段为7:00—20:00。单日限双号,双日限单号,号牌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廊坊单双号限行】
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11月26日20时至12月1日24时,廊坊市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廊坊市区外围环路北环道、东环路、南环道、西昌路、光明西道、西环路以内道路(不含环路)。全天24小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按双号管理,公交车、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等车辆除外。
此外,黄标车、大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禁止在市区内通行。
【石家庄平山单双号限行】
从平山交警队了解到,28日起,平山主城区范围24小时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为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管理,限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为截止到11月28日23:50分的河北各市限行信息,初此之外,唐山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措施;辛集还没有限行信息发布;定州已收到通知,但如何限行还未对外发布。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
关于启动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燕赵都市报 石家庄发布 保定市政府网站
河北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