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任命3个市委常委2个副市长 5市任免98人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2016年8月31日石家庄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税勇为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名单
(2016年8月31日石家庄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玲玲(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林晓坤(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娜(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鞠蕊(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胜楠(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董焱(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畅(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天宇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吴海兰(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立圆(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苏吉彬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郑国勇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肖立金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静(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夏军奇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黄国栋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魏贵强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罗学英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于金虹(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杨翠丽(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袁志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6年8月31日石家庄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森为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国政为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剑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邸聪敏(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温淑萍的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高潮的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素英的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何彦平的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钱双胜的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路宝生的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建兵的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罗德强刘航同志任保定市委常委
近日,省委决定:罗德强同志任保定市委委员、常委;刘航同志任保定市委委员、常委(挂职)。
罗德强同志,1973年5月生,43岁,湖南澧县人,大学学历,2004年11月入党,1996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农集团公司钾肥部总经理,中农集团公司总裁助理兼钾肥部总经理,中农集团公司董事、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11年6月任中农集团公司董事、党委委员,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刘航同志,1969年2月生,47岁,辽宁辽阳人,大学学历,硕士,1987年6月入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国家信息产业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秘书(正处级),北京市政府办公厅秘书(正处级),中关村管委会办公室主任,中关村管委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处处长,2011年12月任中关村管委会委员(副局级)。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胡永海、曹子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6年8月24日邯郸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
接受胡永海同志辞去邯郸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曹子玉同志辞去邯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6年8月24日邯郸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晓为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免去:
刘国强的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6年8月3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李文生为秦皇岛市旅游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马辉的秦皇岛市旅游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新宇任承德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副市长
据承德日报消息:8月26日,第八届河北省图书交易博览会暨第十四届北京国际图书节承德分会场开幕式在我市中心广场隆重举行。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副市长刘新宇出席活动。
此前,刘新宇任承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2016年8月16日张家口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汪天忠为张家口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刘海斌为张家口市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主任。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及撤职人员名单
(2016年8月16日张家口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厚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尹力民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海延林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刘开甲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李振生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李立新(女)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行政审判庭庭长;
王少博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环境保护审判庭庭长;
张敬民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
王晓东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东华(女)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潇(女)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姜红有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刘辛春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赵洁(女)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陈立君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万军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薛团梅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艳龙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赵景献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瑞良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马瑞云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副庭长;
耿淑君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韩建新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刘魏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实施庭副庭长;
刘存海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何运功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姜建龙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刘开甲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职务;
张雪剑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王笑声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建军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邢海丽(女)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尹力民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李振生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耿淑君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陈厚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赵景献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赵洁(女)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志泉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立新(女)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许超文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敬民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少博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万军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成进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艳龙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牛鹏程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立君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冯记坡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实施庭副庭长职务;
王中平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学荣(女)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郭相龙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绿晶(女)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撤销:
赵宏魁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