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国税减免退抵税款571.5亿元
强力助推全省经济转型升级
2015年河北国税减免退抵税款571.5亿元
同比增长28% 占全年税收总额的31.7%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河北国税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5年全省国税系统全面落实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助力我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全年共办理减、免、退、抵税款571.5亿元,比2014年增长28%,占到全年税收总额1802.4亿元的31.7%。
河北国税将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促发展、惠民生的重要工作部署,宣传、服务、督导并举,千方百计抓落实,确保每一户小微企业“应享尽享”国家政策红利。全省共有952.12万户(次)小微企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23.32亿元,126485户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额5.36亿元,实际受惠面100%。
认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为全省315户高新技术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20.64亿元。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有利于企业加快技术更新,促进企业更好发展。2015年全省有23103户(次)企业享受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增加折旧额8.5亿元,纳税人因享受这一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2.13亿元。
随着“营改增”试点范围的扩大和进项税额逐步充分抵扣,“营改增”减税的政策效应继续显现,2015年全省纳税人总体减少税收负担45.64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直接减税13.71亿元,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进项抵扣范围增加减税32.83亿元。
积极落实出口退税管理规范,将出口退税审批权下放至县区局,推行分类管理,推广电子审核系统,积极争取退税指标,全年完成出口退税201.9亿元,同比增长22.4%,退税规模首次突破200亿元大关,位列全国第13位。对243户一类企业实现两天内办结退税。有力支持了我省外贸稳增长攻坚战。
2015年,河北国税面对经济下行、结构调整带来的减收压力,坚持依法治税,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力促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强力助推我省经济绿色、协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