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2.5天小短假”如何落地?
炎炎夏日,在邢台县云梦山旅游景区,游客们在泼水狂欢。人们相互追逐嬉戏,尽情享受泼水带来的清凉和欢乐。邢台云梦山景区通过举办泼水节等多种活动,吸引了来自我省及京、津、晋、鲁、豫等周边省市上万名游客参加。黄涛、杨树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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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改革创新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工作。《意见》提出,通过优化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鼓励弹性作息等,激发旅游消费需求。
此次《意见》首次将带薪休假、错峰休假、“2.5天小短假”一并提出,顿时引发舆论热议,被誉为是休假制度的“破冰”。那么,这“三假”如何落实到位,又怎样考验着单位、企业的“调假智慧”?
优化休假安排,关系到老百姓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
为激发旅游消费热情、扩大旅游消费规模,我国将实施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弹性作息、鼓励错峰休假三大措施,同时强调各地方各单位不搞“一刀切”。
8月11日正式公布的《意见》提出,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带薪休假制度实施细则或实施计划,并抓好落实。鼓励错峰休假——在稳定全国统一的既有节假日前提下,各单位和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带薪休假与本地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相结合,安排错峰休假。鼓励弹性作息——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吴文学8月11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独家专访时说,优化休假安排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意见》中提出鼓励弹性休假等三大措施的主要目的是通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施错峰休假,避免大量游客集中出游,为游客提供更有品质的旅游活动,提升游客满意度,激发游客消费热情。
吴文学强调,以上措施要在不影响各单位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前提下,集中居民休假时间,释放旅游消费潜力,促进旅游消费增长。错峰休假、弹性作息是鼓励性和倡导性政策,非强制性政策,也不能全国“一刀切”,各地各单位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