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6万户水资源税 纳税人共报税18.36亿元
(通讯员周庆华、李子龙 记者马建敏)作为全国唯一的水资源“费”改“税”试点省,水资源税改革一年来,我省纳税人户数从去年首个征期的7600余户增加到1.6万户,全省申报水资源税月均收入1.53亿元,较2015年月均水资源费增长94%。
我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以2016年7月1日费税模式转换、8月1日正式开征为重要节点。截至今年7月份第12个征期结束,全省共有1.6万户水资源税纳税人申报水资源税18.36亿元,计税取水量20.22亿立方米。从改革试点运行情况看,实现了改革前后税费负担变化“三增三不变”的目标,即抽取地下水、超采区、高耗水企业税负增加;居民生活用水、工商企业正常用水、农业生产用水负担保持不变。从改革试点运行成效看,与征收水资源费时期相比,税收刚性作用发挥明显,征收管理的普遍性大大提高,纳税遵从度显著提升。
省地税局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已纳入地税部门管理的水资源税纳税人中,取用地下水的企业占总户数的96.5%,企业缴纳税额占总收入的86%;超采区地下水取水量约为全省地下水取水总量的1/3,但收入占到总量一半。
我省是全国严重缺水的省份之一,人均水资源量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7,地下水超采总量及超采面积均占全国1/3。试点以来,我省2016年地下取水量占总用水量的比例由2015年的71.37%降至68.87%;2016年每百万元工业生产总值用水量为1456.32立方米,较2015年降低7%。同时,我省利用税收杠杆调节用水需求,倒逼企业转变生产方式,有效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取得了很好成效。
钢铁企业是用水大户。为降低水资源税改革带来的成本压力,我省钢铁企业纷纷强化内部用水管理,配备先进的污水处理设备及水循环利用系统,减少跑冒滴漏。其中河钢集团唐钢公司在行业内率先实现工业水源全部取自城市中水,享受到了免征水资源税的优惠政策,年少缴水资源税3000多万元,年节约新水1460万立方米。
我省非超采区、一般超采区和严重超采区地下水每吨水担负的税额分别为1.58元、2.50元和3.97元。处于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的唐山三友集团,通过加大地表水用量和提高海水淡化工艺,地下水用量比重从改革前的60%下降到当前的8.7%。
水资源税改革后,税负最高的特种行业无疑压力最大,其综合单位税额达到15.09元/立方米。秦皇岛北戴河松石国际健身俱乐部经营的高尔夫球场,年均开采地下水40000立方米。费改税之前,对该高尔夫球场用水的实际收费标准为0.5元/立方米,改革后对其用水的税率提高到10元/立方米。为最大限度降低耗水量,该企业不但对排水系统及灌溉系统进行了完善,还采取雨水收集利用、改种抗旱草皮等措施,预计年可节约用水10000立方米。
水资源税改革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成熟的模式可用。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我省成立了由省长任组长,地税、水利、财政、发改、住建等10多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高规格专项领导小组,在“税收共治”模式下,统筹推进试点各项工作,并出台了一系列实施管理办法,为改革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孙瑞标在我省调研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时表示,从河北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一年来的成效看,基本达到了征收水资源税的初衷,效果明显,并初步形成了一套征管模式,建立了数据充分的信息资源,为其他地方的水资源税开征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