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启动6大工程帮市民增收 2018人均收入翻番

02.07.2014  08:29

   (原标题:石市启动六大工程 让百姓钱包鼓起来

  近日,石市出台《关于促进居民收入增长的实施意见》,提出通过实施扩大就业工程、全民创业工程、工资收入助增工程、财富增值工程、社会保障提升工程、公共服务惠民工程等六大工程和28条具体措施,着力增加全市居民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降低居民支出成本。确保到2018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实现翻一番,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6600元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3200元以上,年均增幅在9%以上。力争通过努力提前一年实现收入翻番目标,全市居民收入在全国排位有所提升,收入分配格局更加合理,低收入家庭收入有效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收入差距明显缩小。

   扩大就业工程

   力促每年新增

  就业人数超9万

  石市将实施扩大就业工程,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依托工程推进、重大项目和城镇建设挖掘就业岗位,研究制定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形成短期与长期衔接、重点与全局兼顾、分类促进的政策体系。力促每年全市新增就业人数9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并加快产业发展扩大就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智力型劳动力就业。扶持壮大中小企业,力争每年新增规模企业140家以上,民营经济单位10000家,扩大中小企业就业规模。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力争到2017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1%。

  同时,发展职业教育推动就业。建立覆盖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网络,广泛开展面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新生代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的职业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扶持重点人群保障就业,大力开展就业援助,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人群就业。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补助。大力开发社区(乡镇)基层管理岗位,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加强对就业困难人群的援助。加强退役士兵的培训,促进其就业。

  全民创业工程

  每年安排2000万元创业资金

  每年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各县(市)、区财政安排不少于200万元,并视财力状况逐年增加,用于定点创业孵化园补贴、贷款贴息、优秀创业项目奖励、创业实训等与创业带动就业相关的费用。每年新建、改建10个创业辅导基地、科技孵化园和标准化厂房。加快建设石家庄科技大市场,整合科技孵化、公共技术、中欧联合实验室等公共科技服务平台。

  工资收入

  助增工程

  未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

  力争“十二五”末,全市实现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全覆盖,到2018年,按照市工资集体协商质量提升五年计划的要求,达到B类标准的企业(行业、区域)不低于30%。

  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与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企业相当人员平均工资及全国平均工资水平之间的调查比较制度,及时合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工资分配政策向基层工作人员倾斜。不断规范提高市、县机关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水平,着力解决基层干部职工收入偏低问题。

  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制度,建筑工程按工程总价款的25%、市政工程按15%的比例由建设单位单独列支农民工劳务费。实行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建设单位按工程中标价款的2%缴纳保证金。建立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应急周转金市级不少于2000万元、县级不少于500万元。

  财富增值工程

  引导居民财产合理增长,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引导居民财产合理增长,鼓励居民财产向资本转化,通过动产、不动产投资,将资金、技术、管理等要素转化为经营性产权,开展股权、债权、知识产权质押、抵押融资,依法增加红利、租金、利息等财产性收入,逐步提高财产性收入在居民收入中的比重。

  支持农民获取更多的土地收益,鼓励引导农民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对流转面积在200亩以上的规模化经营主体给予重点扶持,力争到2018年全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率达到30%以上。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加快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社会保障

  提升工程

  社会保险实现应保尽保

  重点推进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做好职工养老保险、新农保以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相互衔接转换,实现应保尽保等。

  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在物价指数连续3个月上涨超过3%时,及时启动城乡低保保障水平价格联动机制,到2018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比2010年至少实现翻一番。

  逐步提高失能、半失能、低收入老年人、失独家庭的补助标准,为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老年人补贴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健全孤儿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对贫困重度残疾人给予每人每月50元生活补贴,对就业年龄段的贫困视力、肢体、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给予每人每月50-300元护理补贴,并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增加困难居民收入。

  公共服务

  惠民工程

  降低教育等各类生活成本

  石市将实施公共服务惠民工程,降低居民支出成本。其中为降低教育成本,积极扶持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幼儿园建设,资助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普通高中教育,为农村学生、城镇困难家庭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提供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等。

  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府补助标准。

  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到“十二五”末,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达到36.98万套,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20%。到2017年按规划改造6.25万套。积极推进保障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由政府主导投资建设的公共保障房保持3-5万套。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

  为降低居民出行成本,举全市之力推进轨道交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