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宁推“负面考核”机制 20人被暂缓提拔

09.12.2014  18:54

    本报长沙12月8日电(侯琳良、杨坚、李志强)湖南省新宁县一批新提拔的干部近日陆续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但在这次县委管理干部调整中,有20名干部因“负面考核”不合格暂缓提拔。

    今年以来,新宁县委创新管理模式,实行“负面考核”制度。规定凡是有以下四种情形,不得提拔重用:乡镇在全县绩效文明考核中排名倒数第一,党政“一把手”不得提拔重用;乡镇安全生产等七项“底线工作”,在上年度排名全县倒数第一,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干部均不得提拔重用;分管的其他工作连续两年在全县排名倒数第一,该分管领导不得提拔重用;因分管或负责的工作被上级主管部门问责的,不得提拔重用。

    “负面考核”制度改变以GDP论英雄的政绩观,倒逼干部树立底线意识,领导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明显增强。黄龙镇一名刚提拔的干部说:“‘负面考核’制度让干部有忧患意识,从机制上促使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