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集中销毁7.2吨过期药
本报记者
邓伟摄
本报讯(实习记者 范晓)“这些已经称过重量、码放整齐的纸箱内全是回收的废弃药品,共计7.2吨。继6月份我们集中销毁了7吨之后,将近三个月又回收了这么多废弃药品。”昨日上午,海淀区食药监局的现场执法人员在位于昌平的废药销毁基地告诉记者。
《中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白皮书(2004—2014)》显示,我国约78.6%的家庭备有“小药箱”,但80%以上家庭没有定期清理的习惯。我国家庭存备药品中,有30%—40%的药品超过有效期3年以上,很多居民不知道如何正确处理家庭过期药品。
记者在位于四季青桥东南角的诚品建筑社区里看到,社区进出门处摆放着四五个白色的废弃药品回收箱,里面多为过期的儿童、老人常备药品,从退烧药,到藿香正气水,再到保护心脑血管的进口药,有些还包装完好,尚未开封,就被搁置过期了。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目前药品不良反应案例中,近1/3由过期药品或药品保存不当引起。随意丢弃过期药品会污染环境,如果落到药贩子手中被加工“翻新上市”,不仅会危害百姓身体健康,还会扰乱药品市场秩序,助推假药、不合格药品进入市场。
据了解,过期药品回收在海淀区已开展近五年。2010年,海淀区一名人大代表提出,群众存在回收过期药品的需求。很快,海淀区由食药监局投放过期药品回收箱至辖区的社区、居委会,覆盖率达100%。2013年在全区29个街镇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在各社区的药品回收箱处开箱、装药、称重,并贴上封条打包送往位于上地唐家岭的公物仓,定期由一家具有药品焚烧资质的公司运至昌平区销毁。
目前,海淀区已在全区674个社区、6家药品零售企业和19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了956个废弃药品回收箱,实现了辖区社区全覆盖。从2010年至今,海淀区共回收、销毁废弃药品将近60吨。
值得注意的是,过期药品的回收工作并非在所有地方都如海淀区这般顺利,责任归属是影响过期药品回收开展情况的重要因素之一。
国家食药监总局官方网站信息显示,针对过期药品的相关处理工作并未纳入其药品相关的主要职责。我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将“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定性为“劣药”,并禁止生产和销售劣药,而对过期药品的处理行为没有说明,对实施处理过期药品的责任主体也没有规定。
据了解,《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中也并未对过期药品如何处理做出明确的规定。虽然各地相继出台了过期药品处理办法的地方性规定,但是仅仅停留在“办法”和“意见”层面,国家层面的规定仍有待完善。目前家庭过期药品回收仅靠个别企业或政府部门的公益性活动进行。
对于我国大部分城市而言,过期药品回收工作仍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