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纪委官网开设曝光台 14天曝光9起贪腐案
1月4日,衡水纪委官方网站开设了“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小官贪腐曝光台”栏目。开栏语中说:“小官贪腐”涉及基层党员干部形象,更涉及百姓切身利益。针对近年来农村党员干部贪污挪用公款、侵占集体资金等案件易发多发的现状,为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切实从身边案例中汲取教训,不断提高法纪观念,增强廉洁履职意识,即日起,本网开设“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小官贪腐曝光台”栏目,陆续刊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小官贪腐”案件。至1月18日,该栏目开栏14天,曝光了9起“小官贪腐”案件。
衡水市桃城区邓庄镇王单驼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广生等人贪污村集体土地补偿款案
2009年,李广生利用职务便利,将本村65万元大广高速占地补偿款中的38万元据为己有;其司机王建峰将6.5万元据为己有。2009年11月底,李广生及其妻子、村委副主任吕桂昌、村党支部副书记王恒顺、村党支部委员李广良等人去张家界旅游,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从村集体土地赔偿款中列支,人均2323元,共计13937.6元。2014年8月22日,桃城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李广生、王建峰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吕桂昌、王恒顺、李广良党内警告处分;将李广生、王建峰二人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冀州市冀州镇北冯家庄村干部冯世华、冯金奎案
2013年,冀州市冀州镇北冯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冯世华,在办理受灾理赔过程中,虚报农作物种植面积100亩,骗取保险公司理赔款13272元,据为己有;在农保实际发放过程中,伙同村主任冯金奎,违规提高村干部及个别亲属的核损率,为此,冯世华多得赔偿金5120元,冯金奎多得1232元。2014年8月29日,冀州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冯世华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冯金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枣强县马屯镇南文口村原党支部书记宋智广等人贪污案
宋智广和村委委员兼会计宋福宽、村委委员宋贵服等人,自2007年至2014年,采取虚报粮补土地面积的手段,骗取、侵吞国家粮食直补款及良种补贴款,其中:宋智广骗取、侵吞16538.42元,宋福宽骗取、侵吞14799元,宋贵服骗取、侵吞6735.98元,张海群(村委会副主任,非党员)骗取、侵吞8083.17元,均用于个人家庭开支。2014年11月24日,枣强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宋智广、宋福宽、宋贵服三人开除党籍处分。枣强县法院依法判处:宋智广有期徒刑五年;宋福宽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宋贵服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张海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武邑县赵桥镇杨庄村原党支部书记袁连锁挪用本村林补款和贪污粮补款案
2007年至2012年,袁连锁利用职务便利,未向本村村民足额发放粮补款和林补款。其中,将少发放的3177.64元粮补款据为已有;将48000元退耕还林补贴款,挪作杨庄村公共设施维修等集体支出。2014年9月,武邑县赵桥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袁连锁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