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不佳 12个县(市、区)被公开约谈

08.07.2018  00:06

  (记者张艺萌)7月6日下午,省大气办联合省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六环境监察专员办,针对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不佳和环保部、省督察执法发现问题的全省12个县(市、区)进行公开约谈。

  被约谈的顺平县、魏县、曲周县、宁晋县和高邑县等5个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针对2017-2018年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绝对值或PM2.5平均浓度目标下降幅度在全省各县(市、区)排名后5位,且未完成秋冬季攻坚行动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向省大气办作出深刻检讨;保定市徐水区、高碑店市、保定市满城区等3个市(区)委书记针对2018年3-5月份三个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月均浓度值同比不降反升累计3次,或连续三个月排名在大气传输通道城市后10位向省大气办作出深刻检讨;青龙满族自治县、滦平县等4个县(市、区)长针对2018年3-4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月均均浓度值连续两个月在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市、区)排名后10位向省大气办作出深刻检讨。

  会议要求,要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为契机,集中力量抓好落实,迅速贯彻。结合工作实际,分析主观查根源,分析客观找突破,拿出针对性措施,制订短期见效、长期治本的治理方案,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信心,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同时,要围绕坚决遏制PM2.5不降反升,盯紧盯实盯死目标任务,要层层分解措施清单,把责任压力传导下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用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检验治理成效。

  被约谈的12个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承诺,一定会迅速制订整改方案,以最严明的责任刚性落实,以最严密的制度确保长效。针对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完善动态巡查、执法监管、督导调度、责任追究等长效工作制度,坚决落实“条块结合、网格管理、职责明晰、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监管机制,实现科学治理、精准治理、铁腕治理、协同治理,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巩固治理成果,务求常态长效,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