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方案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

30.07.2018  14:32

 

7月18日,省厅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方案》。《方案》要求,要持续深入查找涉黑涉恶问题及其“保护伞”,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加强行业监管,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开创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局面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方案》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要做到“全覆盖”,范围包括全系统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明确了八个整治重点:一是通过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垄断工程施工、材料供应、运输服务,在征地拆迁中煽动闹事,“三抢”行为(抢种、抢建、抢栽),非法采矿讹诈压覆矿产补偿费用,扰乱管理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有预谋、有组织、有计划地通过倒卡、制造使用伪卡、套用车牌,破坏交安设施,引导车辆中途下路,冲卡、闯口、搓磅、跳磅,伪装绿通车辆、集装箱车辆、救护车等实施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通过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垄断餐饮、超市、汽修等服务,扰乱社会秩序、侵害人民群众利益;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车辆集中区域,实施“两抢一盗”(抢劫、抢夺、盗窃)、敲诈勒索,兜售管制物品。三是“车托”带车、冲闯公路治超站点、暴力抗法、损坏相关设施设备。四是在运输场站垄断客源货源、强买强卖、收保护费。五是“黑车”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六是通过港口为船舶提供服务的船代、货代、理货、船舶废弃物收集等第三方市场的欺行霸市行为。七是偷盗地方铁路线路设施,侵占铁路线路保护区等。八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为期三年(2018年至2020年),分四个阶段进行: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25日前)、深入推进阶段(2018年7月26日至12月31日)、集中攻坚阶段(2019年)和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

据了解,省厅成立了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厅扫黑除恶工作专班,负责日常工作。工作专班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二楼第二会议室 邮政编码:050031 联系电话:0311—67693727,传真:0311-6769306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单昕 高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