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办理车管业务将受限

08.12.2014  23:24
即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将以“限制通行、停办业务、路检路查”为核心,凡省政府规定、市县两级政府公告的限行区域,一律严格执行全时段禁止黄标车、无标车通行;凡名下有黄标车的特别是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年底前一律暂时停办名下所有车辆业务;凡是闯禁行的黄标车、无标车见到一辆、查扣一辆、回收一辆、注销一辆,同时,将尚未淘汰的所有黄标车信息全部录入电子卡口、电子警察等监控系统,全天候抓拍。所有新增营运黄标车营运证将被注销,并停办其名下有营运黄标车企业营运证新办或年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