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区环保局采取六项措举 坚决抵制“四风”问题
鹿泉区环保局采取六项措举,切实整改“四风”存在问题。
一、坚持政治坚定。遵守党的纪律自觉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
二、坚持求实为民。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出发,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困难,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重实干、求实效,在一线服务、一线解决问题。用改革创新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激发环保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自觉接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严肃施政行为、严明施政纪律、严格施政要求,坚决反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
四、坚持简政高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的程序和时限办理相关业务,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集中办理和“一站式”服务。畅通投诉渠道,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的合法诉求,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及时协调处理投诉问题,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违规案件。
五、坚持廉洁自律。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向服务对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以公务名义变相旅游,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六、坚持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环保部六项禁令和省、市、区委若干项规定及实施意见,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的有关规定,不超标准配备车辆和办公用房。到企业开展工作,严格执行餐饮标准,不接受超标准的宴请,不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挥霍公款、不铺张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