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寿王坟铜矿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2.07.2014  14:42

冀发改投资〔2014〕964号

承德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批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寿王坟铜矿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承发改投资〔2014〕26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从根本上改变棚户区群众居住生活条件,同意对鹰手营子矿区寿王坟铜矿棚户区进行改造。原则同意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寿王坟铜矿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二、建设地点:鹰手营子矿区寿王坟镇。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拆除现有棚户区9处,新建住宅小区1个,总建筑面积113794平方米,其中住宅87927.6平方米,地下储藏室14616.4平方米。配套建设社区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商业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11250平方米。安置棚户区居民1294户。

  建设小区内、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其中:小区内建设供水管网3000米,排水管网4000米,雨水管网3500米,消防管网5500米,供热管网3000米,电缆8950米,光缆4000米,道路及广场27411平方米;小区外建设给水管道150米,排水管道500米,雨水管道100米,供热管网4000米,电缆300米,光缆3500平方米。

  四、总投资及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8821万元。其中:住宅工程16769.5万元,公共服务设施1680万元,小区内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594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06.6万元,预备费2620万元。

  资金来源:除国家和省按政策补助外,其余部分由地方政府配套和搬迁居民出资解决。

  请据此抓紧编制初步设计,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及相关配套条件,办理有关手续,按程序报批。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1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建厅、财政厅、国资委、国土资源厅、审计厅、环保厅、统计局,承德市有关部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7月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