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高龄补贴制度实现全覆盖

22.12.2015  16:29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进一步提高全县高龄老人的生活水平,努力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魏县在原有发放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的基础上,于今年建立了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制度,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制度规定,凡具有魏县户籍 (含离退休人员),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申请享受高龄补贴待遇。其中,80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30元生活补贴;90至99周岁的老年人由原来发放的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由原来发放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此项支出列入财政预算,实行按季度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