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环保局强化“四种意识”

29.12.2014  10:52

    为改进服务关系,促进人文和谐,高邑县环保局在全局营造了强化“四种意识”。

    一是敬业意识。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将“以人为本”作为思想指南,将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文明执法作为行动指南。

    二是规范意识。要求全局人员争当服务模范,带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带头讲文明、讲卫生、树新风,通过模范言行感召群众。

    三是效率意识。将效率当作价值目标,对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或举报及时查处,不应付、不推诿,确保管理和执法效果。

    四是创新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全局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培养开拓进取的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