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卿:高速公路还贷到期岂能继续收费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山东交通部门宣布2015年底到期的15条(段)高速公路将继续收费。12月3日,山东省政府有关部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15条(段)即将达到收费期限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今后是否能延期继续收费,仍在论证中,目前尚无明确结论。(12月4日《人民日报》)
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网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国民出行、商品流通非常便捷,人们深切地感受到了“要致富先修路”的真谛所在。
我们注意到,高速公路的建设资金大多来自于银行借贷,还贷周期不得超过15年,国家因此将这一规定写入了相关制度或条例之中,之所以划出这样一条红线,目的就是要求运营单位加大还贷力度,提前做好终止收费的准备。
可现实情况却不容乐观,从时下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来看,起点并不低,通过收费站的车辆源源不断、络绎不绝,甚至经常出现排队等候通过,可谓名副其实的一本万利。正因如此,地方财政与运营单位将高速公路的收费当作了“取款机”,民间出现暴利之说并非空穴来风,捕风捉影,因为很多收费人员的工资福利高得惊人,引起国人不快自在情理之中。
高速公路15年还贷行将期满,理应毫无悬念地关停收费站,这是对法律规章的敬畏,更是取信于民的客观要求,可是某些运营单位直至当地政府就是很心痛,舍不得,个中缘由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断了一条财路吗?因为钱来的很容易,只需简单地开关通道,便财源广进,这年头要想找到继续收费的理由,傻子都能编造出来。
有鉴于此,对于山东15条即将到期的还贷公路,我的态度是:坚决关停,真正做到一诺千金,即便贷款没有还清也应忍痛割“爱”,用各种理由搪塞民众只会一边收了钱,另一边被百姓骂娘,何苦自作自受、找不愉快呢?如何找到一个折中的方案,笔者有一个建议,收费站暂时不拆,5年之后不妨重新启动,再行收费不得超过5年,如此或许能起到各方都可以接受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