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考新政 2018年秋季高一开始实施

11.04.2017  09:54

河北省教育厅日前发布《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作为高考改革一部分,我省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改革。

根据新高考改革方案,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

语文、数学、外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8个科目只设合格性考试。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设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计入高考成绩,只能参加一次,且不可以更换考试科目。学生可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等级性考试。选择参加等级性考试科目的考生不再参加该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在考试方式上,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采用全省统一组织笔试考试方式。信息技术采用全省统一组织网络考试方式;其它科目考试采取省定标准,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方式。

全省统一笔试考试每年5月和12月各安排一次,每次覆盖所有科目。学校要均衡安排授课科目,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统筹确定不同年级学生参加考试科目的数量。将考试科目分散在高中三年进行,原则上高一年级2个科目,高二年级6个科目,高三年级6个科目。

由外省(区、市)转入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学生,用于高校招生录取使用的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须重新参加我省学业水平考试。 (首席记者 李云萍)

 

责任编辑:王春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