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祝颐:高考录取看综合评价还需完善制度设计
12月16日教育部公布两个国家考试招生改革配套方案,其中之一是明年起高中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分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项,中学须真实记录学生3年表现,高校逐步以此作为招生录取重要参考,进一步探索打破唯分数论和一考定终身。(12月16日《法制晚报》)
涵盖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大项的综合素质评价,逐步成为高考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此举打破“唯分数论英雄”的传统高考录取模式,诠释了高考改革的方向。其对于推进素质教育的积极意义自不待言。但是,我并不认为这是高考录取改革的破冰之举。
客观地讲,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比如,有的考生曾经背负不良道德记录,有的考生身体欠佳,或者艺术素养不好,都可能影响考生的高考录取。但是,在“一考定终身”的舆论氛围中,为考生的前途着想,学校一般不会给予考生较低的综合素质评价。即使教育部门事先确定了综合素质评价的等次比例。但是,“学习好、身体好、思想好”的“三好”标准在不少学校已经异化成了“一好”。为升学荣誉考虑,学校往往以学生学习成绩为基准线,量身定做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把综合素质评价“优秀”等次配送给高分学生。很难对学生做出客观公正的综合素质评价。君不见,被清华、北大等名校录取的学生,哪个不是“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
在我看来,综合素质评价逐步成为高考录取的重要参考,实际上发出了两个信号。一、在繁忙的课堂教学之余,学校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逐步改良“唯分数论英雄”的高考土壤。这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情况。二、学校不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但重视操作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后将很难看到“综合素质评价低”的情况。如果教育部门对综合素质评价比例作出硬性规定,综合素质评价很可能成为学校与教师权力寻租的筹码,造成更大的教育不公,损害考生的利益。
此外,由于城乡发展、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非重点学校学生与农村孩子接受现代教育技术、新生事物、艺术教育的机会相对较少,如果综合素质评价成为高考录取依据,非重点学校学生与农村孩子在这方面的得分机会可能会比较少,容易造成新的教育不公。
高考腐败,“分数不够钱来凑”的教训太多。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考录取的重要参考,其评价公信度是一个绕不过去的话题。相关部门对综合素质评价容易造假的问题,应事先作出周到的制度安排。对综合素质评价,制定明确合理、易于把握的评价标准,让评价在量化、公开的尺度下进行,避免因评价标准模糊、程序不透明,滋生腐败隐患,造成教育不公。这既是对手握综合素质评价大权评价者的严峻考验,也是对高考相关制度设计公平合理性的检验。
因此,我们既不能否定综合素质评价成为高考录取重要参考的积极意义,也不能一味责怪高考招生制度的僵化。尽管“唯分数论”的高考招生体制成了自主招生的绊脚石,但是“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仍然是公众普遍认可的公平竞争规则。这种“一刀切”的招生模式固然可能扼杀部分人才,但是在当前的制度语境下,越是“一刀切”的政策,权力寻租的空间越小。如果高考招生自主权过大,相关制度建设没有同步跟进,高考招生改革可能成为弄虚作假、权力变现的工具。
因此,综合素质评价逐步成为高考录取重要参考,只是传递了高考招生改革的新信息,高考招生制度到底怎么改,值得探讨与反思。如果高考招生改革循序渐进、谨慎操作,朝着维护教育公平、利于人才培养的方向发展;相关程序放到阳光下暴晒,高考招生改革诚信与公正被社会逐步认可。综合素质评价也会逐步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