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要求高站位做好新形势下审查备案工作

05.09.2014  13:15
      9月2日,省法制办在石家庄举办全省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培训班。各设区市法制办、各县(市、区)法制办、省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的人员,各设区市政府办、各县(市、区)政府办、省政府各部门负责规范性文件核文及协助备案的人员参加了培训。省法制办巡视员石玉林出席培训会并讲话,对如何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提出了要求。

      此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核文、鉴别、备案及审查工作相关知识和工作要求。省政府办公厅法规处处长张茂叶,从政府公文制定、审查的角度,讲授了规范性文件审查的有关问题。省法制办备案译审处副处长郝洪岩就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内容作了详细的讲解,并就大家提出的有关问题做了解答。培训期间,大家还围绕审查备案工作交流了经验做法,有的设区市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的同志还就下一步如何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石玉林在讲话中指出,一要提高认识。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是建设法治中国、法治河北的要求,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政府法制机构的一项法定职责,是被实践证明了的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一项重要制度,各级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这项制度落到实处。二要严格审查备案。做好审查备案工作,严格审查是重点。应当从规范性文件审查的范围、重点内容和方法入手做好严格审查。

      石玉林强调,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一要高站位做好审查备案工作。政府法制机构及工作人员要切实提高认识,站在全局的高度、法律的角度,履行好法律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赋予的法定职责。在审查中要融入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审查素养,适应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新形势的要求。二要精细化做好审查备案工作。要摒弃粗放审查的做法,提倡精细化审查,改变简单审查的做法,提倡多种方法综合运用的审查。要切实做到把规范性文件“打开”,用上位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对照,严格审查,不出问题。三要审查备案工作全覆盖。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越来越重要,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抓起来,争取尽早将包括一般性审查、前置性审查、备案审查、公众提起的审查等四种形式的审查备案工作覆盖全省。要完善规范性文件通报制度,进一步做好审查备案的监督检查。四要提升审查备案工作能力。各级政府法制机构既要抓住将依法行政考核纳入对各级政府领导考核内容这一有利时机,争取政府的支持,也要采取业务培训、理论研究等有效措施,不断提升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