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温补贴试行标准出炉 高温作业者每小时补贴1.5元

14.08.2015  12:16

  日前,河北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发布夏季高温津贴试行标准的通告》,标志着高温补贴标准在河北省开始全面试行。根据规定,该补贴不能计入劳动者正常工资标准,亦不能与原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提高企业岗位津贴、夜班津贴标准的通知》所规定的津贴项目和标准相冲抵。

  《通告》强调,用工场所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须从2015年开始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根据实际情况,夏季高温津贴实行差别时长。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以作业环境为依据,并以实际出勤作业时间确定。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1.5元;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1元。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者,视同室外作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按8小时计算。本报石家庄8月13日电 (记者史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