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课堂应成为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阵地

09.02.2015  22:57

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刘书林

近期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强调要加强高校课堂教学管理。社会主义大学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大学在办学方向和培养目标上具有本质区别。社会主义大学的性质决定了其使命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所谓立德树人就是这个意思。这就要求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引导大学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完成这个任务,关键在于高校党的领导要组织好队伍,根本在于广大教师要在课堂传播正能量,把学生引导好。高校课堂、特别是思想政理论课的课堂是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渠道。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类别的课堂甚至是各种专业课的课堂也具有一定的德育功能。因此,高校课堂应该成为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阵地。

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教学有纪律。教师要严守课堂纪律。作为教育者,教师特别是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师,站在课堂上授课并不是代表个人,而实际上是代表着国家、政府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说话的。无论是颂扬成就还是针砭时弊,最终都要引导正能量,有利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以,作为传道授业解惑的教师,既要学好知识,又要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并把这两个方面作为看家的本领。教师要靠坚实的理论功底吃饭,靠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吃饭。

教师要遵守宪法和法律。这是作为教师的一条底线,也是一条不能超越的红线。《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在这方面有明确规定,应该自觉遵守。《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对学生进行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

教师作为社会主义大学课堂的主角,应该带头学习和遵守宪法和法律,应该引导学生认识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本质特点,帮助大学生树立宪法和法律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奠定了社会主义的基础,确定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面貌,明确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彰显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中国共产党人团结各界民主人士的共同创造。全体公民都必须在宪法的范围之内活动,教师当然不能例外。所以,一切离开宪法和有关法律允许的言论,不能允许在社会主义大学的课堂上出现。只有保住社会主义大学课堂这一方净土,才能更好地培育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高校课堂的讲台是高校教师的工作岗位,是传播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阵地,是教师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地方。面对热情求知的大学生,教师应该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负责,为他们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尽心尽力。

一个对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负责的教师,站在高校的课堂讲台上,就应该是宠辱皆忘、一心一意都传导教学内容。这样才能经得起教学实践的考验,获得学生的尊重。

编辑: 石家庄新闻网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