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和更名工作的通知

09.04.2015  17:15

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复审和更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通知要求,我省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和更名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做好我市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和更名工作,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批次和时间

  2015年度拟分别安排两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和更名工作:

  2015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和复审工作,申报材料截止日期均为2015年5月22日;

  2015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和复审工作,申报材料截止日期均为2015年7月22日;

  2015年度第一、二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工作,申报材料截止日期分别为2015年4月27日和7月22日。

  二、申报程序

  请企业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流程”(附件1)进行申报。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初审意见表”(附件2)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表”(附件3),加盖公章。

  注:新申报及复审企业务必于截止日期前携“登记备案表”(附件8)至石家庄生产力促进中心信息处进行登记。

  三、材料报送

  各企业要在规定日期之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石家庄生产力促进中心108室信息处,地址:新石北路263号。同时通过网络系统(“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及“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版申报书。

  四、其他事项

  1、参加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务必于企业高企证书有效期内提交网上申报材料。

  2、2009年认定且2012年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今年继续申报的,将按照新认定企业申报评审,其网络注册信息不变。

  3、需办理更名手续的复审企业,按照“先更名、后复审”的原则办理。

  4、今年具有资质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为:2013、2014年通过认定的中介机构,及2015年通过认定的专项审计中介机构。

  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应做好本辖区内企业的政策宣传和培训辅导工作,认真辅导企业组织申报材料,并对企业的资质、证明材料、知识产权等条件进行严格把关。

  联系电话:石家庄市科技局        高新处 85089718

       石家庄生产力促进中心 信息处 83854284、83825979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流程

   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初审意见表

   附件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表

   附件4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

   附件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附件7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财务中介机构名单

   附件8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登记备案表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