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和更名工作的通知

29.07.2016  18:35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我省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更名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做好我市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更名工作,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批次和时间

  2016年度拟分别安排两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2016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29日;

  2016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10日;

  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工作,于8月1日正式启动,且长期开放,请相关企业按照《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在国家网及省网填报变更申请。

  二、申报程序

  请企业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流程”(附件1)进行申报。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初审意见表”(附件2)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表”(附件3),加盖公章。

  注:申报企业务必于截止日期前携“登记备案表”(附件4)至石家庄生产力促进中心信息处进行登记。

  三、材料报送

  1、各企业要在规定日期之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石家庄生产力促进中心108室信息处,地址:新石北路263号。

  2、认定和更名申请均需提供网络和纸质两种申报材料。其中网络材料需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http://www.innocom.gov.cn/ )和河北省科技厅网站“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 ( http://gqrd.hebstd.gov.cn:81/ )分别先后提交(省网站需利用国家网站生成材料上传)。纸质材料于国家网站打印。所有申报材料请务必按时提交。
  
  四、其他事项

  1、2013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今年继续申报的,将根据《管理办法》要求,按照认定企业申报评审,其网络注册信息不变。

  2、企业参照“申报材料目录”(附件5)、“申报材料内容要求”(附件6)和“申报材料装订要求”(附件7)认真准备材料。

  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应做好本辖区内企业的政策宣传和培训辅导工作,认真辅导企业组织申报材料,并对企业的资质、证明材料、知识产权等条件进行严格把关。

  联系电话:石家庄市科技局        高新处 85089718

                      石家庄生产力促进中心 信息处 83854284、83825979

  附件: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流程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初审意见表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表

      4.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登记备案表

      5.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目录(试行)

      6.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要求(试行)

      7.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8.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http://www.innocom.gov.cn/gxjsqyrdw/xxtg/201602/30ad62f5a4e044bcad68e13223bc48d0.shtml

     9.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http://www.innocom.gov.cn/gxjsqyrdw/xxtg/201606/5dbaee069e5c4cfb935c3f67cb76838f.shtml

     10.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名单 http://www.hebstd.gov.cn/web/banshi/sttzgg/12785/index.html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