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新区获批为全省开发区综合示范试点

06.09.2016  19:38

  近日,从省科技厅获悉,在省商务厅、省科学技术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启动的2016年全省开发区综合示范试点、创新型特色园区示范试点评审工作中,石家庄高新区被确定为全省五家综合示范试点开发区之一,是全省唯一入选的高新区,也是石家庄市唯一入选的开发区。入选后,将在2016、2017两个年度分别获得6000万元,总计1.2亿元的省级专项资金支持。此项资金将为开发区实施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经济支撑和重要保障。

  近年来,石家庄高新区按照当好区域创新的“排头兵”和产业创新的“领头羊”的战略定位,强化科技引领,突出创新驱动,带动产业转型升级能力日益凸显。2015年,全区主营业务收入突破2000亿元,是全省唯一一家超过2000亿元的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68.6%,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占GDP比重达到9.4%,综合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根据科技部对全国116家国家级高新区2015年最新评价结果,石家庄高新区综合排名第15位;在省政府对全省开发区考核排名中,石家庄高新区位居全省高新区第一名。

  此次示范试点工作是根据《河北省开发区发展示范试点实施方案》(冀财建〔2016〕141号)和《关于申报2016年开发区示范试点的通知》(冀商开管字〔2016〕11号)的要求,由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组织,邀请国家和省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各市推荐的开发区示范试点建设方案进行评审并公示后的结果。

  获批为全省开发区综合示范试点后,石家庄高新区将通过实施一批创新能力项目建设,促进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向园区、产业链和企业集聚,将高新区建成经济总量高、结构优化、链条完整、效益显著、生产集约、技术先进、具有较强国际竞争优势和影响力的产业聚集区,带动和引领全省开发区再上新水平,成为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最为重要的战略支撑。

  按照省里的要求,此次获得的专项资金由高新区区统筹使用,重点用于三方面建设:一是基础设施以及创新创业、营商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二是创业创新升级、新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重大项目建设;三是开发区投融资平台建设、政府引导基金注入及高新区企业贷款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等投融资改革。

(高新区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