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组织执法培训深入学习新法和国办通知

09.12.2014  11:12

,高新区组织召开了新环保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学习培训会。区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全体人员和区公安分局环境安全保卫大队全体人员参加了培训。

学习培训会上首先对新法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新老环保法对比以及新法提出的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等方面开展全面系统地学习,其次大家对新法的学习心得开展交流讨论。通过对新《环保法》的政策亮点和关键条款的解读,大家对新《环保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这部被专家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不仅强化了政府的权利与责任,加大了对违法企业的惩罚力度,更加新增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这正是全民环保的体现。对于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来说,新《环保法》是一把“双刃剑”,赋予我们执法权利的同时,也规定了对环保部门自身的严厉行政问责措施。我们如何将新《环保法》转化为做好环保工作的法律武器和巨大力量,就要坚持持久学,将新环保法熟记于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副局长王建同志出席培训会,并强调:全体人员要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新《环保法》,正确把握新法的各项规定,在新法实施后真正落到实处,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内容开展环境执法。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通知》的要求和部署上来,把《通知》作为做好下一时期环境监察工作的行动指南,全力以赴做好各项贯彻落实工作,细化网格化任务分工,落实监管责任,依法履行职能,切实加强监管,全面提升我区环境监管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