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聂远被判刑7个月 被打司机获赔50万(图)

26.08.2015  11:17


图片来源:金羊网

  8月24日下午,黄浦法院对高峰、聂远、何睦等人打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高峰、聂远、何睦均因寻衅滋事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邱启明因寻衅滋事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今年3月,主持人邱启明与出租车司机赵昆等人发生冲突,而导致高峰、聂远、何睦殴打赵昆事情,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高峰、聂远和何睦三人作出批准逮捕。经上海枫林国际医学交流和发展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害人赵昆因外伤致左眼眶内侧壁及下壁骨折,构成轻伤(一级)。案发后,四位被告人补偿被害人赵昆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

  黄浦法院判决内容为,被告人邱启明纠集被告人何睦、高峰、聂远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何睦犯罪后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高峰、聂远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亦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邱启明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虽供述曾有反复,但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对自己的罪行能如实供述,符合法律对自首的规定,公诉人追加认定其自首情节的意见本院予以确认,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此外,四位被告人均系初犯,案发后主动补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且四位被告人均当庭自愿认罪,确有悔罪表现,均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金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