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验收宣化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

25.11.2014  19:27

  11月17~18日,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主任郭索彦率验收组,在张家口市宣化县组织召开宣化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验收会。海委副巡视员李木山、省防办副主任罗少军,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张家口市水务局、宣化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验收座谈会。

              验收组听取了宣化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汇报,查阅了档案资料,察看了办公地点、执法装备和制度公示等,经征询、讨论和综合评定,验收组认为:宣化县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及实施方案,进一步充实了监督管理人员,完善了配套法规,规范了工作程序,健全了工作制度,加大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力度,制定了《宣化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分类编制管理名录》,并对所有开发建设项目进行登记造册,对本县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实行全程监管。在能力建设期间,全县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32个,完成水土保持验收22项,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38份、处罚决定书18份,制止违法违规行为48起,对拒不按《水土保持法》规定整改的个别企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8起,有效提高了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率,减少了人为造成水土流失危害。验收组认为,宣化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达到了国家验收标准,综合评分97分,同意通过验收。

  郭索彦结合宣化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对我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宣传力度,新《水土保持法》河北省《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全方位加大水土保持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公民和个人的法律意识;二是要继续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执法水平;三是要加快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建设,搞好水土保持监测预报工作;四是要进一步增加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风清气正的水土保持行业之风。

来源:厅水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