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未成年人线上互骂后纠集30余人线下斗殴

13.10.2014  11:53

    京华时报讯 (记者孙思娅)因双方的女朋友发生口角,石某某和陈某某通过网络加入骂战,紧接着双方的朋友也纷纷加入,最终使得网络上的“口水战”演变成现实中的“棍棒战”。昨天记者获悉,包括石某某和陈某某在内的9人因聚众斗殴罪被石景山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二年不等,缓刑一年至三年不等。

    石某某的女朋友和陈某某的女朋友因琐事斗嘴,后石某某和陈某某也加入其中,在网上互骂。石某某和陈某某的朋友得知双方的争执后,采用电话挑衅的方式相约殴斗。去年3月23日,石某某和其友刘某某纠集十余人与陈某某和其友姜某某所纠集的二十余人在古城公园内持刀、钢管、镐把等殴斗,致使石某某本人受轻微伤、陈某某之友赵某某受轻伤二级。

    今年8月,9人被提起公诉。经法院调解,石某某等5人就民事赔偿部分与赵某某达成调解协议,共赔偿赵某某所受经济损失5.1万元;陈某某等4人就民事赔偿部分与石某某达成调解协议,共赔偿石某某经济损失2500元。

    法院经过审理,考虑到这9人犯罪时均系未成年人,且为初犯,认罪态度较好,在综合考量了他们的自首、坦白以及立功等各种情节后,均判处他们有期徒刑缓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