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中院首次对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25.07.2014  20:08

      7月24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沙河监狱公开审理了王某等10名服刑人员减刑案件,检察机关驻狱检察官、监狱刑法执行干警参加了庭审,受邀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服刑人员家属及服刑人员代表现场进行了旁听。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田国英亲临庭审现场并全程观摩了庭审,审监庭长刘绍彬亲自担任审判长全程参与庭审。

庭审结束后,刘绍彬现场接受了媒体记者的采访,他指出,通过开庭审理扩大服刑人员的知情权,让案件程序公布于众,有利于增强公众对司法工作的信任,有利于人民法院在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时听取来自监狱、检察机关、服刑人员及社会等多方意见,最大程度实现案件审理的公平公正。河北省人大代表、河北张之永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之永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对此次庭审给予了高度评价:“在监狱开展庭审时邢台中院阳光司法的一大亮点,这体现了法院对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公开与公正,十分有利于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公开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在服刑人员中也引起了强烈反响:“通过公开审理,使减刑假释更透明、更阳光,参加庭审我们既学到了法律知识,也更好激励自己好好服刑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编辑:张亚宁

文章出处: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