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 召开人民调解工作专题会议

21.01.2016  12:21

  馆陶县召开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专题会议,县委副书记马光瑞,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培涛,县人大副主任牛兰学等领导出席会议,邯郸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志军、基层处处长张坤亲临现场进进行指导。各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分管副职、司法所全体干警,部分调解员代表,县直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主任,县直各单位主管副职,共计2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韩培涛同志主持。

  会议首先参观了馆陶镇司法所和尚沿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情况,两个单位负责人分别在会上做了典型发言。

  县司法局局长吕长海就人民调解工作讲了具体意见。回顾总结了2015年度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对2016年民调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

  邯郸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志军对如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讲了指导性意见。他首先对馆陶县的人民调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馆陶的人民调解工作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县委、政府真重视;二是县司法局真作为;三是人民调解工作真有效。张志军同志强调,做好新时期的人民调解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几点:(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要重视经常性的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依法及时就地调解,案结事了,防治激化;二是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五调联动”调解机制的联调联动,要发挥人民调解与公安、法院、检察院、信访机关和政府各部门间的协调联动作用,加强协调分流交办,进一步减少矛盾纠纷;三是要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参与农村土地确权、土地流转、劳动争议、道路交通、医疗卫生等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四是要重视复杂性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乡级综合调解中心,对受理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着力化解 。(二)切实抓好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 要逐村调查摸底,一村一策去抓落实,健全完善村(居)、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和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做到纵到底、横到边,形成网格化、全覆盖的管理模式,做到村村都有调解组织,事事都有调解员参与。 (三)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 要重视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应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社情民意分析研判、纠纷报告、纠纷集体讨论等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体系方面加强规范化;(四) 切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 要不断研究、探讨、完善民间纠纷化解的新机制、新方法。要研究如何发挥人民调解在多元化化解机制中的作用,使警调、诉调、检调、政调、访调等调解机制实现有效衔接联动。积极推动“民调通”建设,提高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水平。要整合社会资源,吸收多方人士担任、兼职人民调解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能力。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开展工作,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县委副书记马光瑞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一)提高认识,与时俱进,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大调解。一是社会发展的新形势需要推进大调解;二是依法治国的新理念需要推进大调解;三是人民群众的新期盼需要推进大调解。(二)明确任务,压死责任,全面强化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建设。一是设立专职民调员。所有行政村都要从“两委”中推选产生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选任专职人民调解员一般要同村换届工作同步进行。要在全县大力培树“金牌调解员”,对于方法科学、社会认可、群众信服的优秀调解员,不但给予“金牌调解员”荣誉称号,而且还要给地位、给奖励,通过大宣传,在社会上树威信、提名气。二是建立专门调解室。所有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都要设立专职人民调解员办公室,并聘请法律顾问、有名望法律工作者、离退休政法干警等担任工作人员。同时要注重推选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强、调解工作突出和人民群众认可的优秀人民调解员;积极打造个人品牌调解室。三是建立社会矛盾大调解中心。分别建立乡镇(街道)社会矛盾大调解中心、县社会矛盾大调解中心、专业性、行业性社会矛盾综合调解中心。四是强化完善“群众接待中心”建设。在乡镇建立群众接待中心,实现矛盾受理、分流、调处、兑现“一条龙”服务。要依托一乡一法庭,建立健全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与人民法庭在矛盾纠纷方面的诉调衔接机制。(三)协调联动,深度整合,切实完善社会矛盾大调解保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县成立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综治办,负责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的指导协调。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关的领导组织。二是加强机制保障。要完善“以案定补”,对村级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的案件,按照《馆陶县司法局 关于村级人民调解工作个案补贴办法(试行)》予以补贴;要加强财政保障,要将大调解工作补贴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为大调解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要提高政治待遇,优秀调解员要作为村“双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换届和人民陪审员人选,切实加大对优秀调解员的宣传力度。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建立健全调委会,认真履行调解矛盾纠纷工作职责;各部门既要注重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又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渠道,提高处置能力和工作水平;司法局负责指导各乡镇、农村、企事业单位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选好配强人民调解员。四是加强宣传推动,在县电视台“法治馆陶”栏目开办“社会大调解”专题,围绕“金牌调解员”、“品牌调解室”优秀事迹、成功调解典型案例,制作专题节目,在全县播放宣传;各乡镇、各部门要立足职能特点,结合业务工作,在本部门、本系统、本辖区开展社会大调解集中宣传活动,要出动宣传车、设立宣传栏、悬挂标语。要在集市、庙会、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等新媒介,通过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广泛宣传大调解工作。

  会上,为2015年度评选出的14名“金牌调解员”现场发放了“民调通”工作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