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

07.07.2016  18:34

为有效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促进餐饮服务单位规范经营,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落实省局2016年部署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近日,承德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店)创建工作。力争在全市范围内创建至少13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培树200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店)。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要达到以下标准:街区内餐饮服务基础好、影响大、餐饮服务单位连片,数量不少于10个;诚信守法持证经营、量化分级管理B级以上单位达到80%以上;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悬挂100%;实现“明厨亮灶”、“清洁厨房”等工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店)要达到以下标准:餐饮服务单位诚信守法经营,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能有效实施;严格规范从业人员管理,并配备有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使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100%;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悬挂100%;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培训证持证率达到100%;量化分级均达到B级以上;全面实现 “明厨亮灶”、“清洁厨房”、“ 色标管理”等工作。

为确保目标实现,承德市局对各县区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深化认识,加强领导。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是加强安全监管、创新监管机制、推动责任落实的重要举措,各县区要进一步深化认识,精心组织,加强对示范创建工作督促指导,确保示范创建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二是要点面结合,加强创新。各县区要充分利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的平台和载体,制定切实可行的示范创建实施方案,注重实效,大胆创新,开展多层次、立体式、点面线结合的创建活动,确保创建质量,提高示范引导的典型性、有效性和持久性。三是摸清底数,分类推进。摸清各类餐饮单位真实状况,并将餐饮单位证照取得情况、经营场所、业主基本情况。许可范围、卫生设施等信息全部建立监管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与开展的各项餐饮环节专项整治结合好,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在创建过程中要大力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做法、经验和成效,营造浓厚的创建活动氛围,推动示范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餐饮消费食品监管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