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取消最低消费第1天:收费换汤不换药仍存在
餐饮业管理新规1日起开始施行
“最低消费”取消了吗?
11月1日起,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施行。
《办法》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餐饮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的,应当明示促销内容,包括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促销活动期间,餐饮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提供相关商品或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降低商品质量或服务水平。
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办法》的行为,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
取消“最低消费”第一天,效果如何?11月1日,记者在沈阳、重庆等地进行了走访调查。
最低消费仍存在
“普通包房是没有最低消费的,但是20人的VIP包房最低消费是1万元”,记者在沈阳皇朝万鑫酒店得到这样的回答。在被问及能否自带酒水,酒店李经理表示,白酒或红酒只能自带一种,如果两种都带,每次要加收300元的费用。
在沈阳静雅酒店,一名经理表示:“只要客人在我们酒店包间点一点饮料或几瓶啤酒,客人自带的酒就不会收取开瓶费,但是每个包间会收取10%的服务费。”
除了收取开瓶费外,打折促销的菜品也变了样。
在重庆一家大型购物中心内,记者看到不少商家和银行合作推出了特惠日活动,部分菜品可以享受五折优惠,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消费者,大都表示主动打折的菜品在分量和质量上还是会有所区别,但作为消费者,也很难量化。
沈阳一家以经营东北菜出名的大型酒店推出了中午半价的优惠政策,而且还可以免费体验酒店的健身娱乐设备。消费者李女士接受采访表示,虽然是半价消费,但是酒店对菜品种类有着严格限制,“只限于一些家常菜,而且有些菜的数量有减少,比如之前的大盘被换成了中盘甚至小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