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皇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集体食堂“春季扫雷”行动

31.03.2017  19:06

  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老年公寓(养老院)食堂以及餐饮服务配送单位等(统称为集体食堂,以下简称“集体食堂”),集体食堂是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易发、高发场所,尤其学校、养老机构、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食堂是餐饮服务环节监管的重点部位。随着天气转暖,各种病菌、微生物开始大量繁衍、活跃,一时不慎,极易酿成食品安全事故,引发群体性事件。为切实加强集体食堂特别是学校、养老机构、医院等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降低食品安全风险,赞皇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起到4月底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体食堂“春季扫雷”行动,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消除食品安全风险,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范围:全县集体食堂,特别是学校(含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医院等就餐人员密集场所食堂。
  内容:
  (一)严查集体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检查各单位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是否对食堂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是否成立以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分管食堂食品安全,特别是学校食堂是否违规对外承包经营。
  (二)严查集体食堂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检查食堂是否持有合法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集体食堂,一律不予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限期整改;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检查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检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工作岗位。
(五)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检查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具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严防病死畜产品流入食堂。  (五)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检查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具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严防病死畜产品流入食堂。 
(六)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检查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保洁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六)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检查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保洁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七)严查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检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凉菜间是否具有空气消毒和专用冷藏设施,操作人员工作衣帽是否佩戴整齐规范。食品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八)严查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检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
  (九)严查单位食品安全主管和从业人员培训情况。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掌握相关知识,具备相关素质水平,是参与所从事工作的必然要求,参加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规章,操作规程,业务知识培训是提高从业人员、业务主管的有效途径,是提高相关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诚信意识的必然要求,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检查从业人员是否参加相关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并与食药局培训信息相对照。
  (十)严查餐厨废弃物处置情况。认真核查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是否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餐厨废弃物是否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是否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是否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
  总结:4月底,将集体食堂“春季扫雷”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