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9部门部署推进食品和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

15.09.2017  17:56


图1:图为会议现场


图2:省政府食安办主任、省局局长丁锦霞主持会议并讲话


图3:省政府食安办副主任、省局副局长王金龙


图4:省9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2017年9月13日,省政府食安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网信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9部门召开全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部署推进我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省政府食安办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丁锦霞主持会议。

丁锦霞局长指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是长期存在的顽疾,受害者多是老人、病人,社会反映强烈,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是一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治任务,是对各级各部门监管能力和水平的一次重大考验。各地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对待整治的重点问题、重点对象和主要任务,对企业认真排查、对产品认真排查、对广告认真排查、对营销认真排查,对违法违规线索,要上溯源头、下追终端,通过查办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形成有效震摄,确保整治行动取得良好成效,以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丁锦霞局长要求,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必须做到“五个坚持”:一要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有机食品必须产自良好生态环境,不得检出农药、兽药;绿色食品必须按照生产规程要求,按规定限量使用限定的化肥、农药、兽药;无公害食品允许使用的农药、兽药残留不得超标,重金属不得超标。所有工业化生产的食品标签说明书必须清晰准确,不得有任何虚假标示。保健食品所标功能声称,应当有科学依据。所有食品、保健食品的广告、宣传册、音频视频、会议讲座的内容,都不得偏离标签、说明书标示的内容,严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二要坚持最严格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市场销售食品、保健食品的抽样检验,公开生产过程的检查结果,公开不合格食品、保健食品检验结果,并根据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控制风险;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广告市场的监督;广电部门要加强对广告播出单位的监督;各地各有关部门都要把“最严格监管”的要求落到实处。三要坚持最严厉的处罚。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严格落实《刑法》《食品安全法》中与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的相关规定,严厉惩处各类违法犯罪分子。所有的违法案件,都要处罚到人,向社会公开处罚结果。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根据违法犯罪情节,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四要坚持最严肃的问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守土有责、失责必问。发生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案件,既要查办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又要调查案件发生的原因,包括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监督部门的监督责任以及地方政府和上级机关领导责任落实情况,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管理和监督措施,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五要坚持认真、较真的态度狠抓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真查真办、真检真打、真督导真问责,认真落实国家和部门的指示,认真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认真听取整治中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丁锦霞局长强调,要加大宣传,把党和政府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和对百姓饮食用药安全的深切关怀宣传出去,把政府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决心和态度宣传出去,把食品安全监管的成效宣传出去,把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宣传出去,主动公开查办的典型案件,坚决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让老百姓知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行动,让老百姓共享食品安全监管成果。

今年3月份,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整治方案下发之前,河北省政府食安办就联合公安、工商、新闻出版广电局等5部门印发了《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及虚假宣传专项治理方案》(冀食安办[2017]12号),部署对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及虚假宣传进行整治。今年7月,国家九部门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后,河北将两个专项整治方案合二为一,统筹推动,并及时调整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政府食安办主任丁锦霞担任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其他8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出台了我省的整治方案和任务分解方案,对整治内容、措施、时间、工作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

省政府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王金龙在电视电话会议上,对专项整治的重点问题、重点对象、主要任务、主要措施、职责分工、工作方式方法等作出部署。王金龙副局长指出,此次整治的重点问题一是治理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二是治理产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三是治理利用网络、会议、电视购物、直销、电话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四是治理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整治的重点对象包括: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单位,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相关方,以及广告发布单位,涵盖了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销售全环节。整治的主要任务是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整治的主要措施一是认真开展摸底排查,一个企业、一个产品、一个广告、一个会销都不放过。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样检验;三是加大广告违法和虚假宣传的监管处罚力度;四是做好科普宣传引导。

王金龙副局长指出,此次整治工作的职责分工是:食品安全办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评估考核,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全省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和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研制、生产、进口、销售实施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指导、协调欺诈和虚假宣传中涉嫌犯罪行为的侦查;商务部门负责食品、保健食品流通企业的行业管理,规范直销行业管理;工商部门负责消费维权,查处欺诈和虚假宣传广告,加强广告监测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进口食品、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和重大事件查处、产品标签标识审核、打击虚假宣传和功能声称;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对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销售食品、保健食品行为的监管,对涉嫌欺诈和虚假宣传的,责令下线并通报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非实体店进行排查,对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功效的产品进行抽检,配合工商部门、公安机关开展广告违法和虚假宣传的查处;网信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全面清理网络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违规信息,查处网上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息。整治工作方式方法:一要突出联合联动,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协调、政策协同、措施配套、行刑衔接;二要采取开门整治,从制定方案到组织实施,从检查情况到处罚结果,从督查考评到效果评估,都要向社会公开;三要强化社会共治,鼓励消费者、企业内部人员投诉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按规定给予奖励;四要坚持打建结合,做到整治到哪里,日常监管就跟进到哪里,制度规范就建立到哪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网信办等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

此次电视电话会议,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有:省政府食安办、省食药监局、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网信办等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分会场参加会议的有:各市政府食安办、市食药监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网信办等各单位相关负责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