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审计厅积极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19.06.2017  14:33
  为深入贯彻落实宁夏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大力实施生态立区战略,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目标任务,自治区审计厅找准结合点和突破口,积极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一是聚焦重点问题,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点关注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重大决策、目标完成、监督责任及资产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和项目管理等情况,重点查处破坏生态安全、污染环境、骗取资金等问题,积极推动制度完善。

  二是多部门联动,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认真分析,统筹协调,推进资源共享,逐步建立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数据综合分析平台,实现新技术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的有机整合。同时,积极争取组织部门、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支持,继续加强与财政、统计、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为审计试点工作提供多方支持和保障。

  三是多渠道探索,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根据审计对象特点和审计力量状况,多渠道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内容和方法,采取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离任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资源环境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积累经验,全面推进。

  四是分步骤实施,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按照审计署统一组织,在2016年对吴忠市开展审计试点、总结经验和逐步予以规范的基础上,2017年继续选取1个地级市开展审计项目试点,同时指导2个地级市审计机关开展县级审计项目试点,对试点工作进行扩大和深化。到2018年,全区审计机关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受组织部门委托,全面推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经常性的审计制度。

  五是审慎评价,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计中,依据中央和自治区改革发展的政策要求,把握好“三个区分”,对审计试点中发现的问题,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鼓励创新、推动改革的原则,审慎做出结论和处理。对审计发现损毁自然资源和损害生态环境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追责,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王能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