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河北省将取消6项高考加分

08.04.2015  12:33

  中新河北网石家庄4月8日电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表示,从2015年起河北省将取消六项高考加分,其中包括四项全国加分项目和两项我省地方性加分项目。    已获得相应资格考生有三年过渡期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河北省将取消4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对2014年12月31日前已经获得相关加分资格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采取过渡办法,加分项目暂时予以保留,加分分值降为5分,2018年起全部取消。具体为:

  1.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六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六名的。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经省教育厅专项资格认定合格的。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

  散居少数民族不再享受加分

  保留完善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    在清理高考加分项目后,我省对教育部提出保留和完善的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采取加分分值不变,适用范围不变的政策。具体为:

  1.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0分。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增加10分。3.烈士子女增加20分。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增加10分。 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