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取消下放154项行政审批项目
日前,德州市下发《关于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工作的通知》,取消对应的行政审批项目15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17项,共取消下放154项行政审批项目,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德州取消、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涉及投资项目核准、工程建设、工商业、国土、文化、人社等诸多领域。其中,取消对应的行政审批项目15项,包括市级《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开工申请、市级举办人才交流会审批、企业所属的高等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核准、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等。
承接国务院、省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122项,其中承接机关为市政府的为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审批;承接机关为市发改委的包括非国省道、非跨市的一级公路项目核准、除燃煤热电项目外的其余热电项目核准、高档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核准(别墅性质的高档住宅及度假村、单位面积建筑造价高于当地一般民用住宅、写字楼一倍以上)、省级风景名胜区、省自然保护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核准等;承接机关为市商务局的为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总投资3亿美元以下外商投资会议展览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审批等。
此外,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17项,包括5万平方米以上的普通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核准、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10万元以上房产税困难减免审批、出卖转让赠送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许可等。
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各部门单位相对应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含对应的审核、初审事项)一律取消,不得变相实施。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市监察局要及时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对违规行为要严格问责。(记者李榕)
【责任编辑:王春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