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安监局四项措施强化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

23.09.2014  09:50
  近日,新乐市安监局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控,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是强化安全检查。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企业实际状况,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所有重大危险源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落实状况、重大危险源监管责任人及责任机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设施、应急装备配备及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是严把安全防范。要求企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切实做好设施设备、关键装置和安全设施的防控工作,确保设备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指导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并按照规定进行演练,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三是做好应急值守。要求企业建立完善应急值班制度,坚持企业领导带班和专门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及时掌握和有效处置。
  四是严格安全评估。要求企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安全评估,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销售、存储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日常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