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台25项措施加快推进科技创新

10.10.2017  13:50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聚焦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八个方面提出25项措施,首次提出将统筹省级科技资金,对成效明显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机构给予每家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措施明确,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度省级财政科技资金将每家给予10万元后补助资金支持,确保年内新增高新技术企业800家、总数达2830家以上。同时,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库,进行入库定向培育,使年底入库企业达到1800家以上。

  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我省(河北省)将实施新一轮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确保年内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1万家、总数达到5.2万家;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175%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管理指导、技能培训、市场开拓、标准咨询、检验检测等服务;支持发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以实现年内省级以上众创空间新增42家、孵化器新增21家。

  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我省提出以全面落实河北·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为抓手,建立示范区各分园区成果对接、重点举措、转化落地三个清单,重点引进京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重大科技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为推进“京津研发、河北转化”创新模式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示范。

  在加大科技投入方面,我省提出要确保财政对科技投入只增不减,重点保障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等公共科技活动,引导支持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2017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力争达到1.42%。

  为强化督导考核,我省将高新技术企业新增数量、地方财政科技投入情况、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技术合同交易额增长率等指标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考核体系,并将加大对科技创新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此外,我省还就着力打造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加强专利创造运用等方面提出若干措施。(记者张怀琛 通讯员刘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