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中院公布55项司法公开内容
按照张家口市政法委关于推进全市司法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率先公布了55项司法公开内容,共涉及立案、庭审、执行等7大项。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法委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及省高院、市委政法委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司法公开工作,按照我市《关于推进全市司法公开工作实施意见》中规定的实施步骤,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省法院司法公开目录,结合全市法院司法工作实际,制定了《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目录》。
《目录》共罗列了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司法鉴定委托机构和委托信息公开 7大项内容,每一大项内容里包含若干条具体公开内容,共计55条。在文书公开项中就包含,将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及省高院司法公开平台上公布,并在市中院政务网站设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网址链接;利用官方微博,发布社会关注度高、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件裁判文书;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将执行机关报请减刑、假释的建议书公开;减刑、假释裁定书及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一律上网公布等4项内容。
对于立案公开内容,包括通过公告栏、电子触摸屏、政务网站向当事人公开受理案件的范围和分工,诉讼收费标准和所需材料;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邮箱等12项内容。对于庭审公开,市中院承诺对除法律明确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所有案件均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对部分庭审案件进行网络、微博直播等11项内容。除了对常规审务内容的公开,市中院还加入了对司法鉴定委托机构和委托信息的公开,不放过审判环节中每一个可公开的细节。
据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市中院司法公开内容上着重加强了庭审、裁判文书、执行、审判流程这“四大公开”内容,除了增加了公开内容范围,更是在借助原有公告栏、宣传册等传统公开载体基础上,创新采用了网络、微博、微信、电子显示屏、触摸查询系统等新媒体,拓展了司法公开的渠道。(记者李颖 通讯员刘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