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韵洁:建好高速宽带网可助推 “互联网+”
新华网北京6月12日电 以“创新改变世界”为主题的2015中国互联网+创新大会·河北峰会将于6月13日在河北石家庄开幕。中国工程院院士、江苏省未来网络创新研究院院长刘韵洁将参加主题为“互联网+”与创新创业的思客会。
刘韵洁近期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运营商能够大幅度提升网络服务质量,提供类似于交通系统中高速公路、高铁、航空等更高速的宽带网络服务,而很多互联网公司有这种迫切的需求,那他们可以有选择地享受这种服务并支付合理的费用。这样可以使整个价值链达到多赢的目的,能够进一步推动“互联网+”的发展。” 刘韵洁表示,处理运营商与互联网企业的关系是门艺术。在我国信息通信业的发展过程中,电信运营商与互联网企业都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在推进“互联网+”的进程中,对于电信基础运营商和互联网企业之间通过合作与创新实现共赢的可能性,如果没有电信运营商在网络建设、业务推广等方面的贡献,我国互联网不可能在短短20多年发展成全球用户数最多的国家。我国互联网企业之所以取得高速发展,和OTT的业务模式有很大关系。所谓OTT业务,就是互联网公司越过运营商的计费系统而向用户提供免费服务,这是互联网蓬勃发展的重要条件。全球运营商曾试图通过互联网按流量收费的方式,来避免OTT业务带来的冲击。站在运营商的角度,这是可以理解的,但从整个互联网事业的发展来看,这将大大制约互联网的发展。所以,OTT的业务发展模式和互联网的兴旺发达是密不可分的。但是从成本看,OTT业务的发展成本都转嫁到运营商骨干网的建设成本上,这就是所谓的“羊毛出在猪身上”,实际上指的是运营商在承担成本。正因为如此,所有的互联网企业才有快速的发展和高额的利润回报。但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证运营商骨干网进一步建设的动力和积极性,就成为互联网健康发展必须解决的课题。美国电信运营商AT&T在2014年10月宣布停止美国100个城市的骨干网和城域网光纤建设计划,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作出的决定。刘韵洁认为,上述问题是整个互联网产业生态发展过程中无法回避的问题。只有把产业价值链各方的利益考虑到,把大家的积极性调动好,互联网才能持续健康发展。
在现阶段,互联网公司的利润率远高于电信运营商,OTT业务使用的骨干网并不向运营商交费。“提速降费”的对象应该是广大用户,而不应该包括互联网公司。正是广大用户的积极应用,创造了互联网的兴旺发达,同时为互联网公司创造了大量的价值。互联网公司当前最紧迫的需求是网络运营商能够提供更好的服务质量,而不是降低资费。因此,要想解决这个问题,最根本的出路是运营商通过网络创新,根据用户需求提供差异化、定制化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如不进行这样的创新,目前运营商网络的服务水平,也就类似于普通马路,所以现在的微信、微博等互联网企业的业务,运营商不应该收费。如果运营商能够大幅度提升网络服务质量,提供类似于交通系统中高速公路、高铁、航空等更高速的宽带网络服务,而很多互联网公司有这种迫切的需求,那他们可以有选择地享受这种服务并支付合理的费用。这样可以使整个价值链达到多赢的目的,能够进一步推动“互联网+”的发展。
编辑: 孙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