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河北师范大学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课题的通知
河北师范大学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基地)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推进基地的科学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基地自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自设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认证项目。其中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10项。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0.5万元。认证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0.3万元。
二、申报条件
1.凡是从事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以及文化资源研究的高校系统、党校系统、社科院系统科研工作者皆可申报。
2.课题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和组织能力,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成果和研究积累。
3.已经获得有关部门立项资助的各类纵向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以其相同或相近内容,以本人或不同申请人的名义重复申报。
4.每个申请者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三、课题管理要求
1.研究内容:按照课题指南(见附件1)或围绕课题指南自拟题目进行申报。鼓励申报人以课题为纽带,整合各种科研力量,开展基础性、原创性研究。
2. 结项要求:课题中期检查和结项由基地负责。课题结题时,除了提交课题结项申请书和结项报告外,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般项目需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重点项目需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在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权威期刊参照河北师范大学社科处规定执行。凡在基地智库专刊《西柏坡报告》发表的理论参考或应用对策类研究报告,均视为认证项目予以资助。
上述结题成果中,发表论文需以“河北师范大学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研究员”或“河北师范大学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为第一署名单位和作者身份,并注明:“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河北师范大学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资助项目”。
3. 研究时间:一般项目1年,重点项目1-2年。
4. 为鼓励课题组产出高水平原创成果,对所设项目实行滚动资助。即一般项目发表成果达到重点项目成果要求,按重点项目资助;重点项目在权威期刊发表2篇以上论文,下一年度再按重点项目予以资助。权威期刊参照河北师范大学社科处规定执行。认证项目如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按重点项目资助。
四、课题立项程序
1.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工作基础和资源条件,针对课题指南要求进行研究设计,填写《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
2.基地学术委员会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由基地统一下发立项文件。
五、材料报送的具体要求
1.《课题申请书》纸质版一式3份交于河北师范大学基地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请在标题栏注明:2016课题申请——申请者姓名)。
2. 材料受理日期为2016年9月5日——16日。
联系人:王青青
电话:0311-80789460 0311-80789461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河北师范大学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邮编:050024
附件:1、 2016课题指南
2、 课题申请书
河北师范大学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