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和城市公交安全集中整治

17.09.2014  15:13

近日,省城运局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和城市公交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活动自8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

省城运局要求,严格整治城市公交安全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加强公交车辆安全防范工作的十条要求》,切实加强人防、技防、物防建设,加强安全生产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对于违规挂靠公交车辆,要坚决清理。二是通过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车辆行驶过程和场站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控。三是加强公交停车站点的防范。四是运营车辆要严格按规定配齐灭火器和安全锤等安全器材;车辆技术状况要保持良好;公交车上要配备专(兼)职安全检查员,严格执行“半趟一检查,一趟一清理”制度。五是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工作,确保应急预案齐全有效。

省城运局要求,严厉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一是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要打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运营和扰乱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二是严厉查处非法经营的“黑车”,伪造运营证照的小客车、驻点运营的异地出租汽车,以及其他小型客运车辆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三是严厉查处在机场、车站、码头、宾馆、医院、集贸市场、旅游风景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的非法运营车辆和倒卖客源、扰乱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严厉查处节假日、上下班高峰期和恶劣天气情况下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