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粮食应急预案》已修订印发

23.06.2014  12:08

  近日,经青海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青海省粮食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预案》内容包括总则、组织机构和职责、预警监测、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附则等七个部分。

  《预案》的修订工作,结合近年来全省粮食应急保障工作开展情况,以及“4.14”玉树抗震救灾经验,综合考虑各职能部门职责变动情况进行,并及时征求了省粮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意见,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印发全省,由省粮食局具体组织实施。新的《预案》符合我省粮食应急保障工作实际,重点突出,程序规范,职责明确,措施具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一是明确了部门职责。根据省粮食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变化,以及实际应急工作中所担负的职能,在新《预案》里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调整,避免了职责交叉。二是加强了宣传力度。在新的《预案》中新增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为省粮食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增加了新闻舆论的监管和引导。三是强化了市场监管。增加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责,同时突出了市场监测能力,确保应急时粮食产品的质量安全有保障,市场监测管理有抓手。四是突出粮食应急储备。提出了应急成品粮储备及社会商品库存规定,从而强化粮食应急储备的保障能力。五是调整了应急保障网络建设主体。提出应急保障网络属地化管理,强化了粮食安全各级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