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办法规范审计回避程序 促进“严以用权”
12.10.2015 09:20
本文来源: 审计厅
为了切实将审计回避制度落到实处,保证审计人员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维护被审计单位合法权益,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出台了《实行审计回避和报告说 明制度的办法》,对审计回避人员、回避事项、回避方式、回避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使审计回避具体操作有了制度依据。
《办法》明确了审计回避人员范围,包括审计组成员、中介机构参审人员及借调人员,复核、审理人员,审计项目所在处室负责人及分管局领导,重大审计事项参与研究 讨论的审计业务领导小组成员、审计听证人员。审计回避方式包括主动回避、依申请回避,责令回避等三种情形,并规定了每种情形适用的不同程序。
审计回避的事项方面,主要包括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主管人员有亲属关系的;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经济利益关系的;对曾经参与被审计单位管理或者 直接办理过相关业务的;与被审计单位、审计事项、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主管人员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审计的。
《办法》还规定,审计人员应当回避而未主动申请回避、拒不执行审计回避决定或者故意隐瞒有关事项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马先全)
本文来源: 审计厅
12.10.2015 09:20
众志成城 同舟共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有力指挥河北防汛抗洪救灾
新华社北京8月6日电 题:众审计厅
不断攀登新的思想高峰——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述评
新华社北京8月3日电 题:不断攀登新的审计厅
韩龙调研督导审计工作
2023年7月1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