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工商局持续强化市场主体后续监管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霸州市工商局积极转变市场主体监管观念,采取三项举措积极探索建立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一是多项举措推动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顺利开展。依托红盾网、政府门户网等载体大力宣传,在霸州市电视台播放公告,以及在各登记注册窗口印发宣传资料,让广大群众了解相关政策;结合相关工作会议,对基层工商分局以及注册、企监、市场、经检大队等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全面讲解和演示,提高操作实践能力,推动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顺利开展;依托各分局组织各自辖区内的经营户,集中开展年度报告公示网上操作培训,指导经营户按照规范流程操作。
二是规范监管流程,开展公示抽查。严格依照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的要求,做好市场主体及其公示信息的抽查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企业即时信息抽查”、“企业公示出资信息定向抽查”、“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2015年1~9月新登记企业公示即时信息定向抽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2014年度年报信息抽查”等多次抽查工作,目前全市累计抽查市场主体296户次,有力规范了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推动了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的开展。
三是公示异常名录,打击不诚信经营。根据省局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个体工商户异常状态标注的管理和公示工作,目前共录入公示经营异常市场主体1087户,标记经营异常状态个体户3708户。同时,按照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以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限制为主要内容的失信惩戒机制;积极推进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其他违法记录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与有关部门联合采取有针对性的信用约束措施,努力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霸州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