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钟哲:这是一次法治过程的见证

20.11.2014  18:19

    最近,河南省光山县村民张志良要求政府兑现68年前的新四军3万元借款一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11月18日,记者从光山县官方获悉,事件调查有了新进展:认定出借人张炎山确有此人;要求兑换借条的张志良与张炎山确为爷孙关系。至此,官方此前要求确认的3个兑现条件已通过两个,借条真伪、货币种类一旦经权威部门鉴定确认,张志良便可获得偿还。(11月19日人民网)

    在我看来,这是一次可遇不可求的教育良机,是生活提供的一次少见的课堂。上好这堂课,对我们确立“三观”认知社会,都会有极大的益处。因为,这是一次历史的回顾,一次诚信的兑现,一次法治的见证,对年轻人尤其难得。

    现在的年青一代,可能对历史有所了解,知道中国历史悠久,但对新中国怎么来的,未必就知之很多。比如共产党何以诞生,国共两党恩怨如何,红军、八路军、新四军又是怎么回事,就是知道一些,恐也限于皮毛。至于中国革命的艰辛,艰辛到需要向人借钱才可能度过不期而遇的难关,就更是闻之不多了。所以通过对上述借款一事的认定,就是一次历史的回顾。它能让人懂得新中国来之不易,其中有无以计数的英烈,用身躯铺平了建国的道路。今天任何对人民的背叛,都是对先烈的亵渎。

    光山县村民张志良的爷爷,68年前借款给新四军,资助了困境中的革命。别说革命成功了,就是没有成功,这笔债务也应偿还,除非债权人主动放弃。但遗憾的是,当年借款给新四军的张炎山(张炎善)的孙子,也就是这笔债权的合法继承人,多年前向政府讨要却无结果,让人不免唏嘘。因为这个冷酷,颠覆了中华民族的传统,是对诚信的践踏,是对公平的戕害。不说受人之恩涌泉相报,欠账还钱,也该是天经地义的吧?所以现在有关部门表态,待鉴定结果及身份确定无误后,将按有关规定偿还本人,就是一堂公平理念的教育。

    借款虽然过去了68年,时间跨越了两个朝代,可这类历史遗留问题怎么解决,当然要纳入法制与法治的轨道。就像身份认定,就像借条真伪,就像币种判别……等等关键性环节,都要有权威的判断。当时的3万元,绝对不是现在的概念,是三万银元,还是三万法币,当时的购买力即“含金量”,总要有一个公平合理的比对。还有利息应该怎么计算,这些恐怕都没先例。所以这个问题的处理,既离不开法制度量的天平,也是一次法治过程的见证。

    几年前,广东市民发现一张“游击队借条”,借60斤白米,当地民政局奖给他2万元。他用这些钱翻新老屋时,又发现第二张借条,借了金条和大洋,这回民政局因数额过大而拒绝受理。民政局官员甚至借口借条上写着“待胜利后由当地县政府按每年一倍偿还”字样,称“当时正是抗日战争时期,所谓胜利就是抗日战争胜利,而当时是民国政府,并非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所以现在拿来兑现从主体上说就不对。”这个借口,就让人啼笑皆非,影响了政府的声誉。